商務部對原產日本的進口間苯二酚發(fā)起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
2024-03-25 11:37:23
來源:《中國石油和化工》雜志社
3月22日,商務部公告,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間苯二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間苯二酚繼續(xù)按照商務部2019年第10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產品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自2024年3月2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到期終止。